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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莫贪杯

发布时间:2020-01-18 字体:[ ]

  

  民警现场查酒驾

  为切实加大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扩大酒后驾驶的整治战果,挤压酒后驾驶违法空间,增加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预防和遏制酒(醉)驾交通事故的发生,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始终将酒(醉)驾整治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了五项整治酒(醉)驾违法行为长效机制。2019年度,该大队共查处酒后驾驶1293起,其中醉酒驾驶11起,刑事拘留11人;二次酒驾2起,行政拘留2人;吊销驾驶证13本;因无证酒驾被查处168人,行政拘留168人;因酒(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较上年同期下降12.8%。

  男子酒驾被查

  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

  2019年12月30日13时37分,玉山县冰溪街道人花某某在朋友家喝了点酒后,驾驶一辆赣EEJ578小型普通客车准备返回家中,途经玉溪线25公里500米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花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当日下午,玉山县公安交警部门依法给予花某某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醉驾撞伤行人

  司机被刑拘驾照被吊销

  2019年12月6日23时09分,玉山县人黄某某驾驶一辆赣E83A36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玉山县冰溪街道汪应辰路冰溪派出所门口路段时,刮碰到同向步行的王某英,造成王某英受伤。经事故处理民警现场检测,黄某某达到了醉驾标准。后送医院经医院抽血,送上饶司法鉴定中心检测,黄某某送检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35.81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黄某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驾驶证也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重拳整治酒驾

  每月开展4次统一行动

  该县交警大队依托五项酒驾整治常态化机制,重拳出击,确保实效。大队民警认真分析掌握辖区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规律,突出酒后驾驶的重点时间、地点和车辆人员,每月抽调7个中队警力集中在县城开展4次统一行动。科学安排勤务,机动灵活布设检查执勤点,并将整治触角延伸到全县农村乡镇道路,拉网式进行排查整治。

  灵活采取玉山交警微信公众号、短信提示、微博、抖音、公益广告、专题访谈、现场跟踪报道等方式,宣传酒后驾驶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全面、真实、深入反映查处酒后驾驶的现场工作情况和坚定决心。同时成立以值班领导为组长的执法监督组,采取明查暗访方式,每周不定期对民警执勤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