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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无业男子结伙撬车窗盗茅台获刑

发布时间:2019-12-24 字体:[ ]

  两无业男子撬他人汽车车窗实施盗窃,最后双双被判刑罚。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据悉,2019年8月26日3时许,被告人陈某乘坐被告人邱某驾驶的小轿车,经过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某小区门口时,见一辆黑色奔驰车停在门口石碑处,遂起贼心。邱某望风,陈某用螺丝起撬掉奔驰车的后车窗玻璃,盗得放在车后备箱中贵州茅台酒2瓶,蛇龙珠干红葡萄酒6瓶。经鉴定,赃物价值人民币共计6千元;涉案车辆修复费用近2千元。

  2019年8月26日15时许,被告人邱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缴获上述被盗赃物,已归还被害人;同年10月12日19时许,被告人陈某在南京市玄武区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审理期间,被告人陈某、邱某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