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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倒污水罚款50 饶城一天处罚128起不文明行为

发布时间:2019-10-21 字体:[ ]

  

  乱扔烟头。10月17日,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巡查到新火车站平台时,发现当事人徐强在吸完烟后随手将烟头丢在路面上,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徐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清理,规范投放。当天,市城管局共处罚乱扔烟头违法行为16起。

  

  乱倒污水。市城管局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到信州区解放路江西水泵店的工作人员将污水随意倾倒在人行道上,该乱倒污水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对当事人辛小军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清理。当天,市城管局共处罚乱倒污水违法行为6起。

  

  乱停乱放。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巡查至饶城恒基广场时,发现当事人张爱红将非机动车随意停放,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张爱红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按规范停放要求,在非机动车停车线内顺向停车。当天,市城管局共处罚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100起。

  

  乱贴乱画。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巡查至信州区清林桃花源7栋1-4德佑房产门口时,发现该店在指定公共张贴栏之外的场所和设施张贴、涂写宣传单,该行为属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郑川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当天,市城管局共处罚未经批准乱贴乱画小广告的违法行为3起。(本报记者 齐小龙 任晓莉 文/图)

  市城管局近期大力开展市容秩序“十乱”整治行动。10月17日,市城管部门通过“巡查执法+监控抓拍”的方式,查处各类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不文明行为128起,并对部分不文明行为信息和部分处罚案例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