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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弋阳:男子因20元钱殴打上司,被警方拘留后很后悔

发布时间:2019-08-27 字体:[ ]

  7月24日,弋阳县公安局曹溪派出所办理了一起殴打他人案,男子马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究其动手原因,该事本完全可以避免发生,马某被拘留后也表示后悔。

  原来,当天中午14时许,在位于曹溪镇的一公司内发生员工打架。接警后,辖区曹溪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现场。

  经多方调查了解,马某因在公司的月度4次考试中,有两次未达到合格以上的成绩,按照公司规定作待岗处理,只能领取基本工资,对此马某心存芥蒂。由于当前天气炎热,马某所在的工段,大家每人凑钱20元用于购买纯净水饮用。事发当天,马某称自己处于待岗,并没有每天喝水为由,要求工段长退还水钱。工段长答复道,除掉他被待岗前的上班天数,剩余部分会退还给马某。不冷静的马某打了工段长两下。

  目前,马某(男,29岁,乐平市人)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

  遇事要学会换位思考,冷静处理。切莫因一时冲动,做出违法犯罪行为,害得自己追悔莫及。公司规定有违法违规的,可向相关部门反映。若没有违法违规的,就应通过努力去提升自己,达到岗位要求,胜任岗位工作,好好挣钱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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