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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师范专业提前录取

发布时间:2019-06-22 字体:[ ]

  2019年5月13日,记者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为积极适应实施教育现代化对教师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山西省决定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山西省将提高师范专业入门门槛,实行师范专业提前批次录取,加大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鼓励设立面试环节,考察学生的综合素养和从教潜质。加大公费师范生的招生院校和招生比例,通过有编有岗、公费培养吸引优秀生源。

  到2022年,山西省将基本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参与,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师范生培养体系,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

  优化整合师范生培养院校布局。改变培养院校多而分散的现状,综合考虑区域布局、层次结构,形成5所左右以师范生培养为主体、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培养院校。支持1所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依托学科优势,成立教师教育学院,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研究生层次教师。重点支持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加大教育硕士学位点建设力度,山西师范大学教育博士学位点建设力度。

  合理调整培养院校师范专业布局。综合考虑师范生招生规模,校内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办学水平等因素,合理调整培养院校的师范专业布局,分层定位,提升培养规格层次。支持特殊教育学科发展,鼓励师范本科院校、山西医科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等高校积极创造条件开设特殊教育专业。

  调整师范专业招生规模。根据高中教育的师资需要,适度增加学科教学教育硕士的招生规模。针对义务教育师资队伍结构性缺编的现实,合理调整学科招生结构,控制师范本科生的招生规模,向小学全科教师、初中“一专多能”教师的培养倾斜。学前教育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本科和专科并重,在“确保数量、兼顾质量”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本科层次培养比例。逐步扩大职业教师教育、特殊教育专业的招生规模。

  赋予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先面试、再笔试,提高新教师的岗位适应性。探索优秀师范毕业生推荐就业制度,优秀毕业生可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面向师资补充困难地区,实行师范生到岗退费。

  扩大高校用人自主权,以教师教育优先为原则,配足配齐学科课程与教学论课程教师,制定特殊政策引进优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担任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

  为缓解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学校师资不足和结构性、临时性短缺问题,培养院校要根据各地需求,选派优秀师范生到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实习支教。按照培养层次对应原则,优先选派教育硕士到高中教育学校支教,本科师范生到义务教育学校支教,专科师范生到幼儿园支教,累计支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学期。支教期间,培养院校和支教地要安排优秀教师加强对师范生的指导和管理,支教地要安排好师范生的生活,确保支教师范生安全。

  严格师范专业准入,中等职业学校(含中技校)不得举办师范专业,高等职业院校和民办本科院校不新设师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