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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新闻】上饶一男子擅自将车牌改动,以为能瞒天过海,结果进了拘留所!

发布时间:2018-09-19 字体:[ ]

  2018年9月18日8点10分许,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永丰中队在城区永丰大道电信红绿灯路口执勤过程时发现,一男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前后车牌号码不一致,于是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进行检查。

  经过执勤交警上前查看,该两轮摩托车前牌号码为赣E495C1,后牌却是赣E49501,咋一看非常逼真,远处匆匆一瞥不能很快分辨哪个才是真牌。根据日常的工作经验,民警重点对后牌的数字“0”进行检查,果不其然……这个所谓的“0”是由字母“C”变造而来。

  经查,潘某持C1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属于准驾车型不符。潘某表示,其驾驶的赣E495C1两轮摩托车,于2009年购买上牌后,因为很少骑,后来就一直没有去办理机动车年检,导致摩托车已经被注销报废。他还表示,摩托车后牌上的字母“C”用黑胶带变为数字“0”,是家里的熊孩子所为,

  目前,潘某因变造机动车号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7日,吊销C1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其两轮摩托车赣E495C1交由专业机构依法进行报废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明确有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广丰公安交警温馨提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伪造、变造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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